退換貨政策

退換貨政策

一、商品或票券退換規定

    • 退換之商品須保持完整包裝,未經使用、無毀損、且為全新狀態。如商品已拆封、使用、或條碼毀損無法辨識,將無法受理退換貨。
    • 本公司所銷售票券皆經銀行信託或履約保證,並為不記名有價證券。如有遺失、遭竊或毀損,依法恕不補發,敬請妥善保管。 

二、退換票手續費 

    • 經確認票券為未使用且完好狀態,若申請退票,需酌收每張3%之手續費。 (依據經濟部109年4月10日公告:「商品(服務)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企業得酌收手續費,但不得超過返還金額之3%。)

三、退換票辦理方式

    • 退票時請將【票券正本】與【購買憑證】一併寄回本公司(好主義整合行銷有限公司),並請自行負擔郵資。
    • 若買受人為個人,需收回原始發票,並由本公司開立退貨折讓單。 若買受人為公司行號,請提供開立之退貨折讓單,並加蓋公司大小章。
    • 以信用卡付款者,退款將原路退刷至原信用卡帳戶,無法以現金退款。

四、退換票處理時間

本公司將於收到退件(掛號)後 7 個工作日內,由專人聯繫確認退換流程。退款作業時間為收到退件後 14 個工作日內完成。